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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协奏曲】(concerto)一件或几件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协同演奏的大型器乐套曲,独奏乐器与乐队的关系既是对比性的又是相互交融的。现常见的演出形式是一件独奏乐器与乐队的协同演奏。音乐发展史上,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,协奏曲的名称含义不同。16世纪末,为区别于当时无伴奏的声乐曲,而将有乐器伴奏的声乐曲用“concerto”作为泛称,用管风琴伴奏的称为教堂协奏曲。17、18世纪之交出现了由两组乐器共同演奏、有3个或更多乐章结构的大协奏曲。两组乐器分别为“主奏部”(或称“独奏组”)和“协奏部”(或称“全奏组”)。前者通常由两把小提、一把大提琴与一架羽管键琴构成,后者为弦乐群,有时加入小号、长笛、圆号、双簧管等管乐器。现代意义上的独奏协奏曲最早形成于18世纪上半叶,确立了“快——慢——快”三乐章的套曲结构,扩大了独奏乐器的作用;18世纪末,奥地利作曲家莫扎特的大量创作实践,最终奠定了沿用至今的协奏曲的曲式与风格,即在第一乐章的末尾处设有独奏乐器即兴演奏风格的段落,即华彩段,可由作曲家自创或演奏者即兴发挥。19世纪初,贝多芬的创作对协奏曲同样起到了深化的作用,首创华彩段一律由作曲家谱定的做法,发展了协奏曲的艺术性和思想性。在此之后,诸多作曲家不断创新和发展,如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创造了单乐章形式的协奏曲,德国作曲家勃拉姆斯赋予协奏曲更多的交响性,使其成为“独奏乐器的交响曲”。协奏曲的创作在20世纪仍为许多作曲家所重视,并采用了新的技法进行新的尝试。平时为人们所熟悉的重要作品有贝多芬的《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》、德国作曲家门德尔松的《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》、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《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》、俄罗斯作曲家拉赫玛尼诺夫的《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》等,都是至今仍为众多演奏家举办音乐会时的保留曲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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